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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未婚妻沖涼 男贈屋求饒攞唔番

蘋果日報 2012/12/01 06:00

結婚偷拍贈屋

台灣一名30歲男子,2008年與女友訂婚,並以2人名字在新北巿汐止區森泉灣購買一單位,訂於去年11月登記結婚。未料,登記前數日,女方洗澡時發現男方在浴室設置針孔錄音錄影筆偷拍,大為不滿。2人婚事延期,男方其後承諾不再侵犯其私隱,更在今年1月將單位轉為她一人名下。但至3月,男子又擅自闖入女子房間,女子怒提分手。男子指當初以結婚前提下才送贈單位,遂入稟討回。法庭指無法證明他是為結婚而贈屋,判男方敗訴。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