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殺人當日曾到內地,隨即決定回港自首,但他說到了旺角警署繞了兩個圈,沒有勇氣走進警署,遂離開前往便利店買酒飲,再找朋友傾談。12月6日他與好友曾善賢傾談,他承認向曾表示殺人後得到「解脫」,他解釋是因「唔使再俾佢呃,唔需要再俾人背叛」,但他否認當天有說「早就想殺咗佢」,他又否認案發時衝入單位,亦沒有提過曾將堂妹的玩具「掟落街」。被告稱,不知道曾為何要這樣說。
他稱殺人後數日,「個心好唔舒服」,飲酒後才感到放鬆,晚上要飲酒和服藥才能稍稍入睡,他稱現在仍要服安眠藥。12月7日他在落馬洲出境時,打算「過到就過,過唔到就俾人捉」,最終成功潛逃。辯方問被告,今時今日是否對殺人感到後悔,被告脫下眼鏡捽眼,答道「係」。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