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爭執間遭扯頭套 設計師涉拳打撐警男 稱遭警利誘招認

蘋果日報 2020/06/17 16:24

私了普通襲擊抗暴之戰扯頭套警方利誘招認

【更新】

年輕舞台燈光設計師去年在將軍澳欲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早前認罪還柙候判。案發前一個月,他於淘大花園附近「連儂牆」與人爭執,其間涉襲擊扯去其頭套的撐警中年漢,案件今續審。辯方反對控方將被告的招認口供呈堂,指調查兩案的警員串謀以不會再搜屋作條件,利誘被告作出招認,被告只是順從警方要求。辯方又謂,案中事主行為明顯已構成普通襲擊,卻未被起訴,只因當日蒙面者不是警察。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裁決。
被告姚少康(23歲)否認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去年9月14日在牛頭角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襲擊尹廣培。
警長稱錄口供時「會幫你寫得靚仔啲」
被告今供稱,去年10月13日因投擲汽油彈案被拘捕及帶往警署接受調查,其間聽到當時負責調查的東九龍區警員曾吩咐同袍致電隊員,告知對方:「我哋拉到你想拉嘅人啦!」翌日,隸屬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的警長鄭禮賢帶領同袍到被告家中搜屋,當時被告雙親均在家中。被告當時患肺癌的母親流淚滿面地看著他。被告當下亦對兩老感到愧疚,不斷哭著對母親「講對唔住」,其父親亦傷心落淚。
及後被告被帶返將軍澳警署接受調查,鄭利誘被告作出招認,指若他招認便不會再次搜屋。鄭並與被告就汽油彈一案進行錄影會面,其間鄭曾表示「見你咁合作,轉頭會有另一隊人接你做書面紀錄,會幫你寫得靚仔啲」。
會面結束後,負責本案的秀茂坪區警員現身並與被告進行書面紀錄,其間鄭突然敲門內進,催促被告盡快完成口供,以便他可以趕快回家休息。另一位警員亦表示「依單(襲擊案)好小事啫,快啲認咗佢」。被告不欲讓警員再次搜屋,遂順從作出招認。
辯方指事主行為明顯可構成普通襲擊
控方問被告有否向鄭查詢如何將本案的口供「寫得靚仔啲」,被告指鄭有透露「可以寫到唔告你非法結集」。控方聞言稱被告從未於主問時提出上述證供,直指全是捏造。裁判官最終裁定被告的招認證供可以呈堂,表面證供成立。
被告自辯時指,案發時事主突然扯掉他的頭套,又大力捉住他的手臂。他當下為了保護自己才出拳。被告又謂案件在電光火石之間發生,沒有機會思考已作出反應。控方盤問時指,被告根本不是自衞,而是報復對方扯下他的頭套,被告不同意此說法。
案件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辯方陳詞時引述案例,指法庭只要認為被告是真誠相信當時需要自衞,不管理由合理與否,亦應該給予辯方說法一定比重。辯方又指,自衞本身已牽涉襲擊意圖,故兩者並無衝突。辯方直言,當時被告情緒激動,遭到事主襲擊後難以停下思考,「我哋係一個人,唔係人工智能,可以即時作出多方面考慮」。
辯方又指,難以理解為何控方指事主沒有使用暴力,因事主案中的行為明顯可構成普通襲擊,「如果姚少康(被告)係蒙住面嘅警察,而尹先生(事主)除佢頭套,依家坐係犯人欄嘅一定係尹先生,而唔係姚少康」。
【案件編號:KTCC1835/19】
記者 廖希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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