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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調查】海事處縱容遊艇會長霸泊位分租 變相補貼公帑賺大錢

蘋果日報 2019/03/12 11:52

劉燕卿海事處申訴專員

申訴專員對海事處就私人船隻的繫泊安排進行主動調查,發現處方對全港水域43個私人船隻繫泊設備區的監管出現問題,無法規管分租行為,而受歡迎的位置流轉情況不理想,供不應求,輪候時間甚至可長達10年。
本港船隻可按其日常運作需要,在本港水域內任何安全和合適的位置碇泊,而海事處在全港劃設了43個私人船隻繫泊設備區,船東可向該處申請書面允許,在該等區域敷設繫泊設備,作為固定的私人船隻繫泊位置。申訴專員公署指,2013年海事處已發現,逾4成的繫泊設備並非由設備擁有人的船隻繫泊,反映出租位置的情況十分普遍,而有關人士因此可獲租金數千元甚至逾萬元,但海事處2008年至2013年沒有進行任何執管行動,對情況視若無睹。
至2018年6月,41個私人船隻繫泊設備區已告爆滿,輪候個案累積逾500宗,在8個設備區的輪候名單,排頭位的個案輪候時間超過10年,最長更達14年。另外,海事處自1995年起,一直沒有調整申請有關位置的行政收費,導致繫泊設備區分租「生意」利潤可觀。申訴專員特別關注目前4間遊艇會,合共持有逾800個設備區內泊位,他們可長期敷設及出租大量繫泊設備謀利,變相以珍貴的公共資源補貼遊艇會經營出租泊位生意。
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海事處有必要檢討目前安排,並考慮是否要定期為泊位作公開招標。不過,海事處反駁,指容許分租私人繫泊設備,不涉及公共資源補貼遊艇會謀利,分租行為與海上運貨等一般經濟活動無異。劉燕卿對於海事處作為規管部門竟作出如此回應,感到非常訝異,強調繫泊設備是私人財產,但泊位是公共資源,批評處方將分租行為與其他合法經濟活動混為一談,反問:「如果政府對於炒場活動大開綠燈,咁大眾會唔會接受?」
獲海事處批出書面允許的4間遊艇會,其私人繫泊設備分佈於5個區域,合共有864個泊位,佔全港總數逾40%,當中以白沙灣和銅鑼灣避風塘最多,分別佔549個和152個,其餘為香港仔南避風塘(布廠灣)、熨波洲和斬竹灣,分別有99個、58個和6個繫泊設備位置。當中規模最大的遊艇會,以停泊一艘11米中型遊艇為例,遊艇會須向海事處繳交670元,但去年每個泊位月租索價就高達3,074元,該遊艇會2017年出租泊位收入為5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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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水域有43個私人船隻繫泊設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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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海事處變相以公共資源補貼遊艇會經營出租泊位生意。李家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