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6.10凌晨涉於「煲底」非法集結 十男保釋候訊期間不用禁足

蘋果日報 2020/06/12 13:47

立法會非法集結抗暴之戰煲底

去年6月9日,103萬人參與反送中大遊行,惟政府於深夜回應指送中惡法將如期直上立法會大會二讀。大批市民於6月10日凌晨在立法會「煲底」與警方發生衝突,多人被捕。事隔一年,其中10名男子共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據悉,控方原本要求各被告於保釋期間遵守禁足令;惟裁判官質疑,被告之前獲警方保釋候查期間亦未曾被要求這樣做,最終不用各被告守禁足令。
十名被告依次為運輸工人梁展恒(19歲)、學生周啟龍(20歲)、無業王洛鈞(22歲)、無業鄺淯銘(22歲)、裝修工人葉展鵬(23歲)、無業張梓熙(24歲)、無業王樹恒(24歲)、無業卓嘉豪(24歲)、學生曾泳祥(29歲)以及文員廖德輝(41歲)。控罪指他們於去年6月10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指定示威區,連同戴安、吳浩榮、陳均年、丘子樂以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據悉,控方指稱案發時有人向警方投擲頭盔、磚塊及鐵欄,並從閉路電視片段中發現各被告均在場,惟指控沒有提及他們於案發時做了甚麼。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6月29日,並透露本案下次提訊時,將申請與牽涉學生戴安(23歲)、電腦技術員溫鎮豪(30歲)、裝修工吳浩榮(33歲)、學生陳均年(22歲)及社工丘子樂(33歲)的案件合併。
據了解,控方原本要求各被告於保釋期間須遵守禁足令;惟裁判官何俊堯質疑,案發至今已相隔一年,警方批准各被告保釋候查期間也沒要求他們守禁足令,為何現在又要他們遵守。何官明言不理解控方有何邏輯,並表示看不到有需要下令被告守禁足令。惟何官指出,控方若覺得有此需要,可再作申請。
據悉,各被告原本以一萬元保釋候查;何官下調他們的保釋金至2,000元。所有被告均獲准保釋候訊,其間不得離港,並須每周向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ESCC1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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