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大逼遷】全港持牌住家船得4艘 無牌住船係犯法

蘋果日報 2018/10/04 21:01

海事處西貢遊艇協會住家船

海事處指現時全港持牌住家船只得4艘,且不再發新牌,如任何人使用遊艇或其他船隻作居住用途,一經定罪,每人可處最高罰款一萬元,但奇怪的是,遊艇會多年來每月均向會員收取live on board premium費用,即船上住宿額外費用,變相鼓勵會員在船上居住。
海事處指,除在《商船(本地船隻)(住家船隻)規例》生效前已領牌的住家船隻外,在香港水域內任何人不得使用任何船隻作住家船隻。由2013年至今年8月底,海事處成功檢控60宗使用遊艇作非遊樂用途的個案。
對於愉景灣逾200艘遊艇面臨「無位泊」,西貢遊艇協會創會會長張溢良估計一旦全部200多艘遊艇一次過釋出市場,將加劇違泊問題。據處方資料,截至今年8月全港共有10,121艘第IV類別船隻(遊樂船),張溢良估計當中6,000艘為遊艇,但現時全港遊艇會只提供約2000個泊位,約4,000艘無位泊的遊艇中,逾1,000艘泊在白沙灣海中心,3,000艘只能成為無主孤魂,被迫四圍泊,甚至光顧非法泊位,如筲箕灣、九龍灣對開也有船隻非法收錢提供出租遊艇泊位。
他指其實遊艇並非有錢人玩意,他舉例指,西貢不少出租遊艇的持有人本身是漁民轉營過來,並非有錢人,倘其遊艇被迫四圍泊,一旦遇有強勁颱風將造成嚴重損毀,失去生財工具。
他指,早前十號颱風「山竹」令停泊在白沙灣、早禾坑及斬竹灣一帶共120多艘船隻遭巨浪沖擊,部分現時更變成海上垃圾,「政府應該思考,為何發牌給遊艇,卻不為他們想好安身之所?如果一直迴避此問題,為何仍要不斷出牌?」他建議海事處應增加遊艇泊位,例如將軍澳、小蠔灣、烏溪沙三杯酒一帶設立停泊區,讓遊艇持有人可申請停泊,一方面滿足泊位需求,一方面打擊違法出租泊位的情況。
不過海事處指,現時私人遊艇會提供2000多個遊艇泊位,此外遊樂船隻也停泊於私人繫泊區、避風碇泊處及避風塘等,預計現時直至2030年,全港避風泊位面積足夠應付本地船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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