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體育遊樂會掟汽油彈案 三青年不准保釋下周做認人手續
警察體育遊樂會汽油彈縱火罪
警察體育遊樂會本月初遭人投擲汽油彈,警方當日拘捕一名青年涉嫌管有違禁武器,惟調查後相信他與案件無關。其後警方翻查大量「天眼」片段後,昨日拘捕三名青年,三人今早被押解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三人保釋,三人下星期將會進行認人手續。
三名被告分別為售貨員徐君浩(23歲)、無業馬富善(22歲),及 16歲羅姓中四男學生,他們共同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們於本月1日,在九龍深水埗西洋菜北街430號警察體育遊樂場會停車場,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警務處一輛貨車。
控方申請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待三名證人進行認人手續,包括一名的士司機。控方透露案情,案發時有人掟出9個汽油彈,一輛警隊貨車損壞至完全不能再使用,有證人在附近看到三名人士將汽油彈掟入上址。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看到三名被告分別離開處所,到案發地點附近會合,並到通菜街一棟大廈天台製造汽油彈,閉路電視亦顯示三人如何離開及歸家。三人乘的士離開現場,到馬鞍山一間便利店「飲嘢」,首及次被告在便利店換衫後各自離家。警方其後搜屋,在各人家中搜出案發時所穿的衣服,亦在第三被告家中找到便利店收據,時間與閉路電視顯示脗合。
據了解,首被告有招認,對事件和盤托出,並帶警方重組案情。第三被告是在警方擔保下犯案,他涉及今年5月1日亞皆老街及界限街交界掟汽油彈案。
控方反對三人保釋,首被告及次被告不反對還押至本月24日,第三被告則申請保釋,但被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三人交由警方看管,本月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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