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代表大律師馬維騉表示,梁當日只有簡單裝備,反問陪審團:「試問一個咁嘅人,同控方話佢想蓄意使用武力嘅人,可以磨合得到咩?」並要求陪審員想想:「佢咁撞埋去,會撞得爛個盾?會令警方受傷?會破壞到警方財物?」
馬續指梁如要蓄意使用武力衝擊警方,「裝備應該升級,要有得打先得」,但梁當刻的言行,正如他自辯所言,顯示他無意主動衝擊警方,但他自己亦無法解釋最終何以向前衝,「只可以話係鹵莽」。
馬重申梁完全沒想過主動使用武力衝擊警方,「佢唔希望有重大事情發生」,並強調黃台仰當時心中有何盤算,梁無法估計。馬重提審訊時他盤問警司莫慶榮,有否想過強行驅散市民返回行人路,會造成危險及混亂,莫坦言沒想過。馬希望陪審團明白單以梁身處現場,並不等於參與暴動,亦不能單以梁腦中一個念頭,認為警方不應執法,便裁定他參與暴動。梁方昨陳詞完畢,聆訊今續。
被告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及容偉業被指於2016年2月8至9日期間,於旺角砵蘭街參與暴動。容另再面對六項參與暴動、非法集結、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襲警罪。
案件編號:HCCC408、HCCC408A/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