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滙違反一手例 新地認罪罰5萬

蘋果日報 2019/08/14 00:00


【本報訊】新地(016)旗下位於大埔白石角新盤雲滙,涉於今年3月以招標形式發售時,沒在一手住宅成交紀錄冊列出支付條款的完整資料,即只提及買家可享有「付清樓價現金回贈」,卻沒列明回贈百分比,被指銷售欠透明度,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一手住宅銷售監管局早前向新地的附屬公司提出票控,新地昨日認罪,最後被罰款5萬元。

案件昨日早上在觀塘裁判法院處理,被告為新地附屬公司瑞域有限公司。涉事樓盤為雲滙第1期,控罪指賣方於今年3月銷售有關發展項目後,未於成交紀錄冊列出支付條款的完整資料,涉違反條例。本案是條例至2013年生效以來,首次提控。

辯方求情指,被告選擇及時認罪以節省法庭時間和公帑,亦藉此承擔社會責任,避免為社會帶來進一步的爭端。辯方指業界一直以來均以類似的方式進行銷售,但局方在被告被票控後,翌月才制定並向業界提供「常見問題」文件,代表局方承認《條例》中部份條文未有清楚界定。
立法會議員:難起阻嚇作用
案情透露,被告有責任根據規定,在紀錄冊中列出支付條款。部份單位於今年3月以招標形式發售,招標文件訂明,買家若選擇靈活付款計劃,可享「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分別相當於樓價的百分之三或六。惟根據紀錄冊,被告在「備註部份」所列明的回贈中,沒有列明「提前付清樓價現金回贈」的百分比,以致公眾無法清楚了解住宅物業市場情況。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指目前罰款,相對最高罰款額50萬元低,而最高罰款額對樓盤售價不過價值「兩塊階磚」,難以起阻嚇作用。而辨方指局方「翌月才提供文件代表部份條文未有清楚界定」的說法,尹兆堅認為是倒果為因,應是因發展商對條例各執一詞,走灰色地帶,局方才需要釐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