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控方:培植血液過程非常粗疏
陳宛琳周向榮麥允齡陳冠忠DR誤殺案
2012年發生的DR醫學美容事故,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女西醫麥允齡及技術室化驗員陳冠忠各被控一項誤殺罪。主控指次被告陳冠忠在實驗室培植血液樣本期間,所使用的其中一種添加劑屬第一步毒藥,必須在嚴格監管下使用,且只可使用一次,但證據顯示相關物質在開封後被重複使用;而其中用於培植血液的化學劑更不屬醫療性質,控方指這可見APSC的管理、培植血液的過程非常粗疏,認為他們根本沒意識、沒指引去確保血液培植過程不受細菌污染。
次被告於案發後接受衛生署醫生查詢時,指沒向涉案血液添加抗生素,但他在10天後主動改口指曾在血液樣本中添加一種名為P/S的抗生素。
次被告在調查期間曾向衛生署出示一份簡體字的CIK療程文件,他承認其培植血液的方式是來自該份文件。主控指他在2月7日往廣州學習後,於同月底再次前往廣州學習,但未能融會貫通,故DR集團及後派了另一名實驗室人員前往廣州,而首被告周向榮更在雙方電郵中,要求該名實驗人員向內地方面查詢一些「竅門」,可見次被告是以實驗的方式培植血液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