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驊稱凡身份證明文件均可用來投票 其他旅遊證件亦可
對於有市民投訴去到票站時已「被投票」,無法投票,選管會主席馮驊表示有三個可能性,一是有人冒充他人身份,二是有職員界線界錯,三是可能該市民已去過票站之後又去多次。他指,因投票是保密制,沒有紀錄,可能找不到原因。
他解釋,現時避免重覆投票是用界線方法,不能絕對排除忙中有錯,「人畢竟係人」,要保證不出錯是不實際。他強調非廣泛性投訴,而對於可否用電子系統代替,則要研究。
對於有選票已被蓋印,他指要了解情況,個別數張或一至兩張選票已被蓋印,2睇唔到對選舉既影響」,是惡作劇或別有用心則要調查。
對於市民投訴可用身份證影印本投票,馮驊表示,法例規定是身份證明文件便可用來投票,其他旅遊證件都可以,但單是身份證影印本便不可以。現場有記者即場展示投票通知卡,上面只提醒市民帶身份證投票,馮指通知卡只是提醒市民。對於是一否修例規定只可帶身份證投票,他指涉及修改主體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