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遺產稅條例》,死者去世後6個月,便要交遺產稅,否則不能取得遺囑認證(probate),以承辦遺產,但若遺囑執行人不知死者去世時的資產,需時計算,則可要求延期,遺產稅署署長可要求申請人簽擔保書,保證支付遺產稅,並批准先發出遺囑認證。
據了解,龔如心已跟稅務局達成協議,取得遺囑認證(probate),並簽擔保書,以股票作抵押品,等候結算遺產。
不過,王德輝的死亡時間,對遺產計算及徵稅率均有重大影響,根據《遺產稅條例》,90年4月至98年4月的稅率為18%,98年4月後則為15%,若王德輝遺產真的有400億元,則遺產稅介乎60至72億元,相當驚人。
為此,在昨日的訟費聆訊中,龔如心一方亦希望法庭裁定,某些開支要由遺產中扣除,以減少遺產稅。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