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首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證據不足撤控
蘋果日報 2013/11/19 06:00
商品說明條例
證據不足
首控
海關於上月首次引用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檢控一名攤檔職員,指其蔘茸海味流動攤檔,進行屬誤導性遺漏的商業行為,即遺漏向消費者說明其中八両花旗參的售價單位,以及隱藏另外二百九十九両的價格資料。惟案件經上月提堂後,控方今在裁判法院指,由於證據不足,決定對該職員撤銷控罪。
被告鄧康子(44歲),被控於今年8月5日,在旺角茘枝角道一號地下,違反《商品說明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