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又用空頭支票到醫院找數,其妻2013年2月到浸會醫院產子,被告開出三張支票,悉數彈票,他稱會以信用卡付款,但最終失聯,走數13萬元。被告其後向警方解釋,知悉院方或將欠款個案轉交法律部門,故沒付款。被告因詐騙護老院高層而被控,案件2013年3月首度提堂,同年6月再訊時他缺席聆訊。
但被告仍膽敢於7月至8月,帶妻兒一家八口先後租住三間服務式住宅或酒店,到會所吃免費餐,每次被發現用空頭支票時便搬到另一酒店。直至去年4月被告才落網。
辯方稱被告婚後為擁有更穩定生活,原從事魚類批發,遂投資護老院,涉事護老院是他的顧客。他原與外母同住,因關係欠佳才找酒店。法官問遺產現是否到手,辯方答不清楚。法官決定先索閱他背景報告,還柙至本月28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854/18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