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出盧聲稱案發當晚獨來獨往,不認識任何本民前人士,但控方翻看盧拍攝的短片,聽到盧曾與他人對話,對方亦有作出回應,對此點感奇怪。另外,盧亦否認控方所指,當晚曾十一度向警方投擲雜物,堅稱自己一直留守人群的大後方。控方昨再播放現場片段,要求陪審團退庭時可仔細觀查,到底控方所指人士是否便是盧;又稱陪審團只要有其中一次認出片中人是盧便已足夠。
至於第五被告林倫慶,控方指出林雖否認當晚身處旺角現場,惟林警誡下已作出招認,故控方已有足夠證據證明林參與本案。控方又稱向警方舉報林、有兩名兒子當差的電報辦督察葉志成誠實可靠,不會認錯人,舉例指如葉在動漫展巧遇林,當時兩人已是第二次見面,葉反問林:「又係你呀?」控方認為兩人定必曾經見面,葉才會如此說話,故葉一定認得出林。
控方昨已完成結案陳詞,辯方將於下周一開始陳詞。
案件編號:HCCC408/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