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年被指「唱衰」女友人淫蕩,被女友人的男友招來多名男子毆打,並疑被灌啤酒後扔到海中溺斃。三男子被控謀殺罪,控方今播放首被告的警誡錄影會面,透露少年被毆後再被帶到海邊,少年曾表示:「我知錯啦,你哋唔好殺我,我唔想死住」。
首被告石嘉坤(23歲)向警方指,第三被告梅振宇(35歲)無理會少年曾明斯的要求,繼續襲擊曾的頭,並用石頭扔曾,當曾行將斷氣時,他與梅一起將曾扔到海中,而曾最後要求,是希望將手機留在身邊,好讓女友可以找他。而石與梅將曾扔到海中後便一起吃早餐。
三名被告侍應石嘉坤(23歲),無業的黎俊文(31歲)及梅振宇(35歲)被控於2012年8月8日在香港謀殺曾明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