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講開法改會,本進士又可以同大家分享吓特區政府「斬腳趾避沙蟲」嘅招數。話說法改會成立於一九八○年,時至今日,已就唔同嘅法律範疇發表咗五十份研究報告書,當中有二十六份已被落實製成法例。聽起上嚟好似幾好成績,但如果由回歸後開始計,大家就知政府有幾「茅」。回歸後法改會推出過十八份報告書,當中只有一份落實為法律!點解會咁嘅呢?好簡單,回歸後《基本法》對立法會議員提法案有好嚴嘅限制,議員基本上冇機會提,只可以等政府提案嘅時候同政府慢慢玩。為咗避免議員「有機可乘」,政府內部已有「默契」,就係如非「死人冧樓」都唔會提案。就係咁,回歸八年香港嘅法律變得非常落後完全追唔到世界上嘅發展。
不過,最可借係法改會「義工」們辛苦做嘅報告書擺晒喺度等到過晒期。難怪本進士嘅律師朋友話𠵱家肯接受委任入法改會嘅,都只當法改會係同「老爺、奶奶」(法官)們打交道嘅途徑。
唉!不如「摺」咗法改會佢啦!何必浪費大家時間呢!
倔頭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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