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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前省委書記秦光榮 受賄罪成囚7年

蘋果日報 2021/01/19 20:12

秦光榮受賄四川成都全國人大江澤民

曾任雲南省委書記、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前副主任秦光榮涉嫌受賄案,今(19日)在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指收受2,389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855萬港元)賄款的秦光榮,判監7年,罰款150萬元(約179萬港元)。秦光榮表示服從判決,不提上訴。
案情透露,秦光榮在2003至2014年於雲南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股權轉讓、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去年4月,秦光榮主動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投案。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秦光榮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而秦光榮具有自首情節,受賄款物已全部追繳,認罪悔罪,依法對其予以減輕處罰。
現年70歲的秦光榮,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的第一位投案自首的省部級一把手。國家監委對秦光榮提出了從寬處罰的建議,檢察機關對秦光榮構成自首、可以減輕處罰的意見予以認可。
據報,秦光榮是「新四人幫」的中央統戰部前部長、政協前副主席令計劃的死黨,也是湖南「涌金系」的幕後操手,將「千金藥業」和「九芝堂」賣給涌金系,在雲南主政時出售「雲國投」,並攜手操作「太平洋證券」違規上市。
秦光榮家族曾被爆出攀附令計劃家族和周永康家族,來換取更多政治利益和保護。秦光榮之子、華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秦嶺,於2018年4月17日被指涉嫌受賄。天津市檢方在起訴書中指控,秦嶺利用擔任華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巨額公共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國新聞周刊》曾報道,秦光榮之子秦嶺涉及華融案被控制後不久,秦光榮迫於壓力下攜同妻子黃玉蘭於2019年5月9日主動投案,成為「正部級主動投案第一人」。多名湖南、雲南政商界知情者透露,其子出事是徹底壓垮秦光榮心理防線的最後一根稻草。
澎湃新聞網 / 《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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