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用多時 疑洩電釀火警
一盞舊檯燈險奪四條命

蘋果日報 2006/06/27 08:00


發生火警現場為錦上路吳家村一間兩層高石屋,由82歲姓馮男戶主於30多年前買地興建,每層面積約400平方呎,他現時與妻子、兩名年約40歲女兒及一名近日新聘用的印尼女傭同住。該名女傭四日前才正式上班,被安排住在二樓一房間,並獲戶主提供一盞已棄置多時的枱燈放在房內照明使用,但一直沒有異樣。戶主稱,該盞枱燈已棄用兩個多月,事前未作任何檢查。
事發於昨凌晨零時許,在二樓睡覺的女傭突被濃煙嗆醒,赫見該盞枱燈冒煙着火,並燃着附近雜物,瞬間陷入一片火海,令她大為驚慌,連忙喚醒鄰房的女少主及男戶主起來。其間他們四人一度取水救火,可是火勢猛烈,結果欲救無效,各人見狀倉皇逃出屋外報警,幸好均安然無恙。
消防員到場開喉將火救熄,經調查相信是肇事枱燈電線洩電引起,認為火警無可疑。至於起火石屋的二樓被焚至嚴重焦黑,家具燒毀;幸好無人受傷,可算不幸中大幸。
註冊水電技工鄭灶松昨日提醒市民,使用已棄置多時的電器前,必須先檢查清楚其機身及電線、插蘇等配件的損耗程度,如有發現損毀,應交予合格電器技工維修,或者另購置新品取替,切勿胡亂使用。此外,家中的電錶及所有電器必須設有漏電斷路裝置,倘電器出現問題,也可即時自動截斷電源,防止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