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勝利後,劉以鬯在1946年在上海創立出版社,出版文學書籍,兩年後來港,盼為國內書籍開拓海外市場,惜經營不善、盤纏用盡,為了三餐溫飽,他拿起筆桿,靠文字討生活。他曾在受訪時說,當時只有一支筆和幾張稿紙,寫了千字稿寄到《星島晚報》,一擊即中。那是三毫子吃到一碗雲吞麵的年代,寫一篇稿,夠他吃30碗雲吞麵;六十、七十年代最高峯時為13間報館寫稿,日寫過萬字,月入數千。
稿量這麼多,源於報館邀稿,劉以鬯不敢不寫,而且對題材有堅持,寫過的不會再寫,必須要有與眾不同的構想。他六十年代住在五洲大廈,在那裏寫下《酒徒》。他曾說當時每朝起身便寫字,「所有事她(劉太)做,稿我一個人寫」,寫完便租白牌車送稿,再到海運大廈吃飯,「這已經是我最開心的生活」。夫婦過着中產生活,閒時到半島酒店品嚐下午茶,後來買下太古城單位自住。
他晚年回首筆耕生涯,畫下這樣的註腳:「日間,我寫具趣味性的東西,不會寫他們不喜歡的;夜晚,我寫自己喜歡的,自己滿意的,讀者滿意不滿意,我並不在乎」。
■記者袁樂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