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殺到】澳學者撰報告形容條例如電腦惡意軟件 批中共越權走後門間接立法
國歌法Hong Kong Watch香港監察凱大熊
澳洲中國研究學者凱大熊去年訪港期間,曾遭《文匯報》跟蹤。《蘋果》製圖
去年訪港期間遭《文匯報》跟蹤的澳洲中國研究學者凱大熊(Kevin Carrico),昨日透過英國政界關注香港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發表國歌法報告,形容條例為「Legal Malware(法律惡意軟件)」,批評北京利用基本法附件三,大開「立法後門」,嚴重破壞高度自治承諾及損害言論自由,建議港府終止立法。
該報告檢視本港國歌條例草案及立法背景,以「Legal Malware」為題,將條例比喻為電腦系統中的「惡意軟件」。報告批評北京當局利用基本法第18條、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須在本地立法的要求,作為立法後門(legislative backdoor),越過軍事及外交兩項基本法訂明的主權限制,間接於香港制定法律。
報告明確指出,即使無法律規定,任何人士於中國公開地不尊重國歌,本來已會遭政權處分,因此人大2017年就國歌法立法的真正目的一直是香港,反映北京正設法加強對香港的控制,亦為日後23條立法開創危險先例。
報告亦批評國歌條例草案訂明的起訴期及刑期,較簡易程序罪行更長,對侮辱及意圖侮辱國歌的定義也含糊不清,最終詮釋權力恐落入政權手中。此情況等同選舉主任可以不真誠擁護基本法為由取消參選人資格,憂慮專為政治檢控而設。同時報告亦點出國歌條例等同限制言論自由,違反基本法第27條及按基本法第39條生效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報告也列舉近年國歌相關爭議,如中港足球大戰球迷噓國歌,認為立法後或惹反彈使更多人參與,亦難以從人群中逐一分辨誰人犯法。警方最終或只能鎖定較出名的公眾人物,如同當日有傳媒大字標題指有份觀賽的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周豎峰「有罪」一樣,淪為政治檢控工具。
報告建議,除非重啟政改並普選具代表性的政府,否則港府應終止國歌條例立法,並需向北京當局重申基本法就中共對港主權有明確限制。
負責撰寫報告的凱大熊向《蘋果》表示,報告點出國歌條例多個缺憾,會對香港的法律體系以及言論自由帶來災難性影響,希望讓市民及政府反思,避免香港的言論自由進一步褪色,「如果香港政府不面對事實,繼續立法,那這個政府很清楚是不顧一切只想聽北京的指揮,這叫甚麼一國兩制呀?」
日期:3月31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2時半在灣仔盧押道(修頓球場側)集合,3時起步到金鐘政府總部公民廣場
發起團體:民陣、民主派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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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大熊透過英國政界關注香港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發表國歌法報告,形容條例為「Legal Malware(法律惡意軟件)」。香港監察報告
凱大熊以球迷噓國歌為例,認為警方難以從人群中逐一分辨誰人犯法,最終或只能鎖定較出名的公眾人物,變相淪為政治檢控工具。香港監察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