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恩國同父異母姊姊興訟 禁遺孀動用亡父遺產

蘋果日報 2020/09/21 12:35

馬恩國馬蕭蕭粗口大狀遺產

外號「粗口大狀」的大律師馬恩國,2015年與同父異母姊姊馬蕭蕭對簿公堂,爭奪亡父愛國畫家馬家寶的遺產。法官去年裁定馬家寶與馬蕭蕭亡母、以及與馬恩國母親的兩段婚姻皆屬有效,馬恩國母子獲判馬家寶四分之三畫作「發展權」。事隔近一年,馬蕭蕭上周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馬恩國母親以遺孀身份,動用馬家寶遺產。
根據入稟狀,原告人是馬蕭蕭,被告人是馬恩國的母親譚慧敏、即馬家寶的遺產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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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恩國同父異母姊姊馬蕭蕭
馬家寶於1985年因病去世,終年58歲,生前沒留遺囑。馬蕭蕭早於2015年興訟,指其亡母黃月孀(又名黃嬌)是正室,馬家寶跟馬恩國母親譚慧敏於1970年註冊結婚屬重婚,理應無效,馬恩國亦是非婚生子女,與譚均無權分遺產。被告馬恩國母子則質疑黃嬌與馬家寶的婚姻關係,更一度不承認馬蕭蕭是馬家血脈。
法官陳江耀去年頒下判詞,表明相信馬蕭蕭的母親黃嬌於1951年「入門」,惟屬「新式婚姻」,直至《婚姻制度改革條例》於1971年生效後,該婚姻的法律地位才獲確認。馬恩國的母親譚慧敏與馬家寶則於1970年的註冊婚姻,亦屬有效婚姻。因此,馬蕭蕭、馬恩國和譚慧敏均是遺產受益人。由於譚是馬家寶的合法妻子,她可獲分全部遺產的一半,另一半則由馬蕭蕭與馬恩國平分。
【案件編號:HCMP15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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