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利昨指,教育局與教區暫時不方便透露談判細則,相信雙方可於案件押後期間,尋求友好解決方案,本案涉及憲法問題,立法會可延期執行配合,但現仍無定案,亦不存在相關人士打算加入訴訟。
教區教育事務主教代表胡道明昨於庭外表示,教區與教育局一直進行磋商,但現階段仍未達成實際方案,預計需要更多時間詳細傾談。她強調,教區與教育局皆為學生福祉着想。惟就署方是否願意讓步延期執行謀求和解,她則不願置評。
《校本條例》將於2010年實行,所有資助中小學須於09年7月1日前向教育局提交成立法團校董會章程及校董名單。天主教香港教區指該條例違反《基本法》,於05年入稟司法覆核,06年底被判敗訴,其後提出上訴。
案件編號:CACV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