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重案組2A隊總督察鍾志明稱曾就內地同黨指鄭幫羅宅裝修的說法作調查,證實羅家過去聘請有商譽裝修公司,不會聘內地黑工,對上一次裝修亦與去年4月案發有一段時間,故同黨指控不真確。鍾稱會將昨天判刑結果轉交內地法院。猶敦魁和王譽錕等8名同黨今年3月在深圳認罪候判,另一名協助綁匪偷渡的內地漢已被判囚2年3個月。
律師楊雲峰指本港和內地是兩個不同司法制度,本港法庭不受內地法庭證供影響。但熟識內地法律的城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稱內地法院或會考慮本港法庭證供,舉例指大富豪張子強曾綁架富商郭炳湘及李澤鉅,張後來因涉非法買賣爆炸物在內地被捕,內地法院考慮本港綁架證供,終判張死刑。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