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記協、獨立評論人協會和國際記者聯會指出,國安法首次將香港納入內地的全國性法例,打開破壞一國兩制的缺口,令言論自由等人權受到潛在威脅,亦無形中增加香港落實23條立法的壓力。
前資深中國線記者呂秉權指出,國安法為「國家安全」的定義為政權安全,日後香港就23條立法時,便不能踰越這國「國安」等如「黨安」的框架,本地立法只能為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等行為作定義。
正在北京開會的港區人大代表鄭耀棠認為,當香港條件成熟時,便應該就《基本法》23條立法。此外,同屬工聯會的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亦表示,23條立法是責無旁貸,不應該以沒有時間表來推搪。
■記者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