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者置其屋業主促政府予酌情權容許養狗

蘋果日報 2003/10/05 08:00


【本報訊】政府放寬公屋居民飼養動物政策,但未能惠及一批「租者置其屋」的業主。爭取公屋住戶飼養動物關注組認為,上述業主過往亦是公屋居民,希望政府給予酌情權,容許他們可繼續飼養狗隻至終老。
爭取公屋住戶飼養動物關注組會長張琦昨在記者會上表示,關注組歡迎房屋署放寬公屋住戶飼養動物政策,容許住戶飼養二十公斤或以下狗隻至其終老。但她指出,現時約有三成公屋住戶已購買公屋單位的業權,卻受制於大廈公契規管而不能飼養寵物,所以不受惠於新政策。張琦促請政府給予酌情權,讓狗主繼續飼養狗隻終老。
關注組稍後會到公共屋邨主辦講座及派發單張,教導飼養狗隻的住戶如何與其他居民融洽相處,以及如何護理狗隻。

「要養佢一世」
「養狗嘅人有一份責任感,就係要養佢一世。」家住恒安邨、五年前購買了自住公屋單位的霍小姐,昨手抱愛犬「發仔」出席記者會。她表示,政府應放寬新政策至租者置其屋的業主,讓狗隻「安樂」終老。霍小姐說,若政府一意孤行不理會租者置其屋業主心聲,她會繼續偷偷養「發仔」,直至牠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