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隊長2.0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 今向高院申請保釋遭拒 還柙至明年2月
美國隊長2.0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港版國安法
外號「美國隊長2.0」的男子七次因示威叫口號被捕,早前終被警方以港版國安法起訴,指控他高呼「香港獨立」等口號,呼籲市民在特定日子聚集,有關行為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案件早前提堂,並押後明年2月再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被告保釋外出。被告今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最終亦被指定法官李運騰拒絕。
被告馬俊文(30歲)今由資深大狀夏博義,以及大律師吳宗鑾代表。馬開庭前步出囚室,獲旁聽支持者高呼「隊長撐住!」馬亦揮手向眾人打招呼。
馬被控於今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威脅,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
港版國安法首名被告唐英傑,被指於今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撞向警察,被控國安法的煽動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他早前先後申請人身保護令和保釋,申請同是遭指定法官李運騰拒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