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婚紗疑變A貨案件押後裁決 出租公司董事辯稱打錯字
Pronovias婚紗商品說明條例金管局
準新娘譚樂欣(左)指被告李紫瑋(圓圖)的婚紗貨不對辦,早前作供後與丈夫離開法庭。
任職金管局法律顧問的準新娘,鍾情英女皇也穿過的西班牙婚紗名牌Pronovias,到婚紗出租公司試穿魚尾婚紗並落訂,負責招待她的婚紗公司女董事多番強調是正牌。詎料其後準新娘查核官網後,發現店方網上宣傳的牌子與正牌名字有異,英文字母位置對調,懷疑被騙,遂向海關投訴。婚紗店董事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續審,辯方今傳召公司另一名董事作供,她稱拍檔向事主銷售時從沒說過「西班牙」,而Facebook上串錯品牌名則只因「打錯字」。
案件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被告李紫瑋(49歲)今選擇不自辯,但傳召婚紗出租公司另一名董事兼股東黃可盈(譯音)作供。黃供稱,被告在改衫及針織方面較在行,專門幫客人試衫,但不太懂操作電腦及使用Facebook,故由黃負責電腦開單及網上宣傳。她指被告講英文很沒信心,接待外籍人士時必定要其他人在旁協助,銷售時亦很少會讀出涉案名牌Pronovias,即使讀也會漏掉「R」音及「S」音,變成Po-no-fi-ah。
前年案發當天,黃下午回舖,當時被告已在協助事主譚樂欣試婚紗。約一小時後,被告向譚及其未婚夫銷售租用婚紗及晚裝套餐,黃因要協助開單故也在場。黃指被告在該次銷售過程中沒說過「西班牙」或「Pronovias」字眼。黃更指被告平時亦只會說「西班牙款式」或「韓國款」,不會說「西班牙品牌」。
至於婚紗店的Facebook專頁在案發前曾貼出婚紗照片,指明是signature dress(標誌性婚紗)by "Provonias",其中V及N兩字母與正牌的名字對調。黃稱是她自己「打錯字」,她其實是想打Pronovias。
控方盤問時質疑,店方Facebook顯示Pronovias婚紗的照片附有一組產品編號,與事主單據的裙子編號一樣,令事主意會租用的婚紗屬於該品牌。黃解釋,裙子售出後,編號會重用,同一組產品編號已編配給公司自己品牌婚紗,亦有在Facebook貼出照片。黃只承認她未有刪除舊有的Pronovias婚紗照片。
控方亦質疑打錯字之說,認為黃是「想有條後路,專登打錯個名」。黃否認,堅稱是不小心打錯,指Pronovias品牌很知名,事後「自己都覺得好肉酸」。
黃作供期間,偶爾用行業術語「P牌」來指Pronovias,亦透露婚紗店除出售自家品牌外,亦有入貨銷售婚紗女王Vera Wang牌子的作品,及讓客人寄賣二手Pronovias婚紗。控辯雙方已傳召所有證人,案件8月3日裁決。
被告否認於2016年7月30日,在中環堅道Gemelli Wedding婚紗店,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涉案西班牙婚紗名牌是Pronovias,事主譚樂欣向海關投訴後,在搜集資料時發現婚紗店Facebook專頁提及的婚紗牌子是「Provonias」,其中字母V及N與正牌名稱對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