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混入人群拍攝 公眾聯絡組警長認未經同意但否認偷拍

蘋果日報 2018/03/14 17:24

暴動盧建民旺角騷亂黃豪公眾聯絡組

前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發生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煽惑暴動及參與暴動等罪,案件今在高院續審。警察公眾聯絡組警長黃豪出庭作供,透露當晚他以便衣混入人群中拍攝,他認出本民前梁天琦、黃台仰及綽號「光明」的被告盧建民。
他稱案發前已分別於佔中一週年紀念活動、旺角反大媽運動及反網絡23條活動見過「光明」,因此案發當晚一眼便能認出「光明」有參與其中,他並用手機拍下「光明」於現場的照片,該批相片均有呈堂作為證據。控方播出相關現場片段,黃亦逐一認出「光明」身處的位置,並稱「光明」當晚戴黑色帽、穿著黑紅色外套及戴黑色口罩。
黃豪指公眾聯絡組的職責是認識示威人士、了解示威人士訴求及協助他們,惟辯方質疑當晚黃沒向「光明」打招呼,亦沒了解示威人士訴求,只是偷拍他們。黃承認沒有了解示威者訴求,因為上級沒有相關指示,但堅持自己並非偷拍,只是未經「光明」同意下拍照,稱:「我係公眾場所影我識的人,我唔係偷拍。」
黃接受盤問時亦承認,當晚他不在麻雀館後巷,其實沒親眼看到「光明」走入後巷,只是事後由警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從螢光幕中憑「光明」的衣著及身形而認出他。黃接受盤問下坦言,部份相片及截圖均不太清楚,部份甚至看不到「光明」的容貌,但他堅持因當晚曾近距離接觸過「光明」,再加上有些相片看到「光明」的眼部輪廓,從而肯定相中人便是「光明」。
辯方質疑黃單憑衣著認人,指旺角很大,難保有人穿著相同的外套、帽及口罩。黃指印象中當晚僅「光明」一人穿著該外套,但同意或有其他人穿戴相同款式的帽及口罩。
另外辯方詢問當晚黃有否收到指示要特別留意本民前人士。黃稱沒有,並指不論任何政治組別,只要有人籌辦公眾活動,他們便會留意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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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盧建民(李家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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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天琦(李家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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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諾文(李家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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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傲天(李家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