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許仕仁案是廉署首次引用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並成功檢控。終審法院在判詞中明確指出,許仕仁收錢後令自己身陷「黃金枷鎖」,獨立性被削弱,無法恰當履行公職。有法律界人士指,終院相關裁決對前特首梁振英UGL案有一定影響。
梁振英被揭於2011年參選特首後,仍以戴德梁行董事身份與澳洲UGL簽訂協議,在離職後24個月內提供顧問服務、協助挽留員工、不作競爭等安排,換取5,000萬元報酬,全部款項在上任特首後收取。
但梁振英在當選特首後,並無申報這筆款項。梁多次回應指,這是「黃金握手」,是商界慣常做法,只是保障收購一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