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作供時表示有逾20年處理痔瘡經驗,施行痔瘡槍手術就已有12至13年時間,現時每月會進行5至10次傳統開刀手術,痔瘡槍則每月進行1至2宗。就醫委會指控,他承認未有向病人講述手術可導致直腸刺穿風險,但當時有解釋可能會出現流血、痛、肚瀉等情況。病人最終選擇痔瘡槍手術。
陳又稱,病人術後翌日已行動自如,判定病人狀況良好,決定不進行直腸鏡檢查。作供的私家醫院陳姓女護士稱,病人當時曾稱感到痛楚,不清楚其他同事有否告知陳醫生,但護士報告有寫曾處方止痛針。陳溥深強調從不知悉病人有腹痛,而病人出院後不適致電診所求助,亦曾要求病人到診所檢查但被拒絕,直到病人未有依時覆診,才發現病人術後出事。聆訊未完,下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