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在研討會發言時,指出「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香港與內地其他省市一樣,都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國家發展利益,實行怎樣的體制,要由中央決定,同時要擁護國家憲法,而《基本法》不能輕易修改,認為有助穩定香港局面。
王指中央對香港除防務和外交權外,擁有創制權、立法管治權、政府組織權及宣佈緊急狀態權,同時亦對本港的行政和立法有「監督權」,揚言從《基本法》至今25年的經驗看來,即使重製《基本法》,也不會有比現在更好,「絕對不會有更大的高度自治權」,更指《基本法》「是帶深厚感情的法律,體現了中央和全國人民對香港濃濃的愛意,和深刻的感情」。民主黨議員何俊仁認為,談落實《基本法》「冇人講愛呢樣嘢」,「應該講道德、講制衡,要清楚知道權限」。何又認為王說法不全面,扭曲《基本法》原意,質疑「係咪本港起幾多屋(中央)都可以理?做唔做通識教育都要理?」
■記者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