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產嬰來到這個世界後不久,往往就躺在母親的臂彎上結束其短暫的人生。英國醫學界提出具爭議的指引,不為懷孕期少於22周的嬰兒作出生證明;但有醫生指無論小生命能生存多久,只要在出生後心仍在跳動,為每一口氣拼過,都不能否認他們曾存在過的事實。
「究竟救到幾細?往往係一個好難決定嘅問題」。中文大學兒科醫學系副教授韓錦倫表示,醫學界多數會以22周產期為限,決定是否搶救。因22周嬰兒,身體各器官未成熟,生存機率微乎其微,出生後很快便會去世,「若決定搶救,例如插喉,會有好多併發症,個BB會受好多苦」,即使長大後也有很多後遺症,所以醫生一般在嬰兒出生前會與父母討論有關搶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