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家成准保釋
「壞時代係好作品溫床」

蘋果日報 2021/06/23 02:00

鄒家成杜麗冰47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47人保釋

【本報訊】47名參與或組織民主派初選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大部份被告一直還柙至今。被告之一鄒家成早前向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昨早到高等法院「闖關」,向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申請保釋。杜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表示相信鄒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安行為,批准他保釋。鄒成為初選案中首名成功直接向高院申請保釋的被告,他昨晚離開法院時堅定地說:「壞嘅時代,係好嘅作品嘅溫床,多謝大家。」
法庭昨日中午12時許散庭,鄒家成至約晚上7時才步出高院懲教署大閘,沿途向記者揮手,隨後登上私家車離開。
鄒家成昨由大律師張耀良代表,律政司則由跟進本案的高級檢控官羅天瑋代表。鄒一身西裝出庭應訊,有旁聽公眾甫看見他,向他揮手致意。鄒在犯人欄內就坐後,亦向公眾席揮手,然後一邊翻閱文件,一邊等候開庭。
及後杜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表示考慮席前資訊後,相信鄒若獲准保釋,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安行為,批准他擔保外出。杜官讀出保釋條件期間,鄒的胞姐和代表律師在庭內互相拍肩祝賀,鄒本人亦一度脫下口罩,向公眾席做口形說話。散庭後,有旁聽人士向鄒道:「好嘢!好嘢!」

須每日宵禁及向警署報到

鄒獲准以現金五萬元,以及胞姐人事擔保五萬元保釋外出,其間須交出特區護照及BNO、居於報稱地址、每日凌晨12時至早上7時宵禁、每天向警署報到、更改住址前24小時通知警方、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鄒同時須遵守若干不危害國安的擔保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及作出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鄒也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任何選舉,但投票除外。此外,鄒亦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以及各級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
初選案7月8日將再訊,屆時控方將申請轉介案件至高院審理。案件今年3月首次提堂,經歷四天馬拉松式聆訊,當時鄒家成向裁判法院申請保釋,遭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其後鄒原在同月12日申請保釋覆核,惟當天他在庭上放棄申請,亦放棄每八天覆核權利。

47人案暫僅12被告准保釋

鄒家成被指控與梁晃維、張可森在去年6月9日草擬網上聲明「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書」,重申認同「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承諾利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利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聲明中亦提及,若他們在初選中未能取得足夠票數,將停止競選工程。梁晃維遭蘇官拒絕保釋後,曾兩度申請保釋覆核,但最終均放棄。張可森則一度獲批保釋,隨即遭律政司「追殺」要求撤銷保釋,向高院覆核批准保釋的決定;最終杜官接納律政司申請,撤銷張的保釋。
除了張可森,另有部份被告獲准保釋,律政司也要求覆核裁判官批准他們擔保的決定。其後律政司收回針對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及林景楠四名被告的覆核,杜官則駁回律政司就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的覆核申請,批准他們保釋。換言之,連同鄒家成,本案至今只有12名被告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HCCP2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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