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禮物|生命短暫 每天更應做有意義的事.上(吳明德)
吳明德大哥與媽媽帶着他們三個小孩,60、70年代住在長沙灣廉租屋。
1992年我們兄弟妹用了129日一同與三哥抵抗血癌,最後親愛的三哥抗癌失敗離我們而去。我墮入深淵而受抑鬱症襲擊兩年餘,幸虧醫生悉心照顧及藥物幫忙,方能重建生命!十週前,不幸事又再度降臨,尊敬的大哥被證實患了末期肝癌,我們兄弟妹們用了40天一同與大哥抵抗癌魔,直到9日星期六當天親愛的大哥先行回天國了。
回想起1961年,大哥與媽媽帶着我們三個小孩由汕頭去澳門,由澳門再安排蛇船偷渡來港,在西營盤上岸,大哥年長我10年,印象最深刻的是當年六七暴動,大哥十幾歲,在土瓜灣的印刷廠工作,生活困苦還要在工廠睡覺,一星期才回家一次,當時我們一家正住在長沙灣廉租屋邨。1970年,當我剛考上中學,在九龍工業學校讀書,大哥與二哥不約而同地每月給我和三哥每月20元零用錢,當時對我們來說已經是很「富貴」,而重要的是這20元在整個中學期間是從未間斷。
1976年,爸爸因突然中風而爆了腦血管,最後導致半身不遂,失去工作能力,頓使家庭出現了經濟危機,爸爸當時正值壯年的52歲;碰巧,香港經濟又因世界出現了石油危機而大衰退。大哥、二哥雖一早已犠牲小我,小學畢業就輟學去工廠做事,但在極差之經濟環境下,他們也告失業了。三哥當時就讀中七,我們以下還有三位讀中、小學的弟妹。貧窮困境當前,我們四兄弟便一同肩負起整個家庭的經濟責任。 當時,我們 到旺角的女人街擺地攤賣女裝毛衣,十元八塊一件,印象中最貴的毛衣只是18元一件。
在1976至1977年兩年間,家裏真的很窮,很多時,我把大哥、二哥在1975年會考之時送給我的「星辰」手錶和「派克」原子筆都拿去「典當」。因為這件事,直到2007年,在媽媽83歲生日的當 天,我買了一隻「浪琴」手錶和一支「萬寶路」筆,分別送給大哥和二哥。我想藉那個家庭聚會,讓他們的子女明白,不要嫌棄只有小學程度的爸爸。他們讀不成書,並非懶惰之故,而是他們兩位沒有其他弟妹那般幸福;由於他們在家中排行較長,便成為支撐家庭的「先頭部隊」,需要犠牲自己,輟學到社會做事。他們的高尚情操,比起我們能夠完成大學的兄弟妹,更值得他們的兒女及侄甥們的敬重及感激。大哥在一次家庭聚會說︰「我們幾兄弟妹一直和睦相處,是值得向上天大大感恩的;比較新鴻基家族的家庭事,他們三兄弟雖有過千億身家,但他們的母親想與他們聚首一堂吃飯也甚艱難;相反,我們時常都能圍著媽媽,四代同堂,真是難能可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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