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知馬其後聘來合格技工,重新安裝妥當,他聲稱當時亦獲署方職員表示安裝合格。豈料今年9月1日他再收到房署通知,指其安裝的冷氣違規,要他在3個月內,即本月30日或之前將違規的冷氣機拆除或糾正,否則會收到「遷出通知書」,疑深受事件困擾鬱鬱不歡。
昨午近12時,馬突情緒激動爬出9樓單位外牆,危坐晾衫架上。消防及警員趕至展開游說,其間黃家華亦到場協助,一度拿着大聲公勸解:「唔好咁激動,有事慢慢講!」救援人員終把馬拉回安全位置,隨後送院檢查。
房署回應事件,指事主的單位有兩部冷氣機安裝在非核准的位置上,機身及散熱器懸空伸展出大廈外牆,屬具潛在風險的違規項目,因此向該住戶發出「糾正違例事項通知書」,但署方未有提供違規的準則。
署方強調,從未有涉事住戶已糾正冷氣機的紀錄,更遑論職員檢查後表示其安裝合格的說法。署方強調,基於安全原則,有關住戶必須盡快清拆或重置違規冷氣機,惟辦事處將視乎個別情況考慮酌情,而職員已聯絡事主家人,在需要時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