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內地演唱會之父」稱號的「Ba叔」陳達志,上月被廉署拘捕,指他涉嫌串同他人挪用上市公司資金近一億元,Ba叔獲准現金保釋,並需交出旅遊證件,他昨日到東區裁判法院,申請取回旅遊證件離港,經內庭聆訊約兩小時,最後獲准取回其特區護照,但仍未能返內地。
現年五十九歲的Ba叔昨午二時許抵達法庭,他拒絕評論近日的報道,只不斷說「無問題,Ba叔幾好,無問題」,又向記者表示關心,「你哋走嚟走去好辛苦」。
Ba叔聘用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提出有關申請,案件安排由裁判官阮偉明處理,在內庭進行,當Ba叔獲知可取回特區護照後,即面帶笑容,但他拒絕透露何時動身、哪裏是目的地,但上車離開時不忘向傳媒揮手道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