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嘉銓亦承認,當晚九龍灣警員確有拍照,但聲稱目的是與指揮中心溝通,而相關警員並無相關社交媒體賬戶,因此沒機會上載相片,希望媒體報道時能根據事實報道,「如僅以懷疑、疑似、有人說、可能就去當報道是不負責任,警方亦要澄清胡亂指控」。
有傳媒追問,是否有人在警方指揮中心私下流傳照片,然後放上Telegram,郭反駁指,現時為止,沒有找到警員將所謂記者照片放上網,「好多子虛烏有嘅指控,報道中用疑似、懷疑、可能嘅字眼,沒有確實證據」。他續指,在社交媒體上有好多照片,隨意取一張就指是警員放上網,「要我哋去解釋係好困難」。他指,如有確切證據,可以到投訴警察課作投訴,警方會按機制處理。
被偷拍的立場新聞記者回應指,當時只有該名防暴警員從該角度舉機,「點錯相嘅機會可以話係冇咁滯」。她認為警方並未有否認該相片是由該防暴拍攝,亦質疑用手機影相是「影大環境」的說法:「佢影嗰個方向,得我、nowTV、高登新聞台三個記者,點解影三個記者係影大環境?」她要求警方嚴正調查及向公眾交代,當日以至多月的行動中,警員有否以個人身份或在被上級指示的情況下,鼓吹市民參與違法行為,而立場新聞亦正考慮作正式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