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表示,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上周四開會通過修訂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經濟審查機制,檢討主要受惠的是非受供養的病人,過往「家人」定義基本上包括所有同住的直系家人,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今次檢討再將病人分為受供養及非受供養兩類,受供養的病人「家人」定義無實質改變,是次檢討主要受惠非受供養的病人,同住的父母或兄弟姊妹的可動用財務資源都不會包括於計算之內。若是未婚,不論是否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同住,病人都會被視為一人家庭;若是已婚,其「家人」便只包括同住的配偶及受供養的子女,亦即是同住父母及成年子女的可動用財務資源不會包括於計算之內。上述安排,可以避免父母因已成年子女的醫療費用而耗盡可動用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