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通過放寬「家人」經濟審查 同住父母兄弟可豁免

蘋果日報 2018/12/09 10:51

羅致光關愛基金

現時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當中包括資助病人使用特定自費癌症藥物、資助合資格病人購買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以及資助合資格的公院病人購買指定的用於介入程序及在體內設置的醫療裝置。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於網誌撰文,表示上周四(12月6日)關愛基金專責小組通過放寬經濟審查對「家人」的定義,當中同住的父母或兄弟姊妹的可動用財務資源不會計算在內,希望減低因病人需要用昂貴藥物而要家人分離的機會,但有關修訂仍需扶貧委員會確認。
羅致光表示,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上周四開會通過修訂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經濟審查機制,檢討主要受惠的是非受供養的病人,過往「家人」定義基本上包括所有同住的直系家人,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今次檢討再將病人分為受供養及非受供養兩類,受供養的病人「家人」定義無實質改變,是次檢討主要受惠非受供養的病人,同住的父母或兄弟姊妹的可動用財務資源都不會包括於計算之內。若是未婚,不論是否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同住,病人都會被視為一人家庭;若是已婚,其「家人」便只包括同住的配偶及受供養的子女,亦即是同住父母及成年子女的可動用財務資源不會包括於計算之內。上述安排,可以避免父母因已成年子女的醫療費用而耗盡可動用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