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指破壞店舖猶如傳染病 男生「裝修」零食店判更生中心
優品360刑事損壞裁判官羅德泉
網民前年10月13日發起「十八區開花」示威,7人被指將「優品360」商品掃落地,因而被拘控。其中54歲無業漢及18歲男學生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無業漢被判囚8個月,男生則於今日面對判刑。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形容店舖破壞情況猶如傳染病,被告或是「受到感染,加入犯案行列」,又指號召破壞的主謀當然罪大惡極,但「精人出口,笨人出手」,動手的人刑責亦不能看輕,最終判男生進入更生中心。
中五學生林天樂(18歲)早前承認於前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優品360」內,損壞屬於彩鷗國際有限公司的財產。法庭早前為男生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青少年罪犯專案小組評估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
辯方今進一步求時指,被告的母親、舅父、師長及多名同學今均到庭支持被告,可見被告受人愛戴。被告即時認罪,承擔責任,亦願意作出賠償,可見他已有悔意。
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被告的師長在信中指被告品性善良及有責任心,亦是有理想的人,志願是當一位物理治療師;如非發生社會運動,被告不會犯案。辯方又稱,被告父親早年離世,惟被告在喪禮上才首次見到父親。被告因一時衝動及愚蠢犯案,做出令家人傷心的事。被告今年就讀中五,明年將應考文憑試,希望可以繼續讀書,盼法庭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今次案件的起因是一群人受網上號召影響,向一間店舖作出擾亂行為,只因該店舖的經營者理念及背景與他們不同。他們衝入店舖大肆破壞,不僅導致店舖財物及生意損失,亦令店員感到驚慌。羅官指出,無辜的店員與破壞者素未謀面,市民在家中看到相關新聞亦感不安。
羅官形容,破壞者行為無法無天,亦非單一事件,而是一日內有多宗案件發生,「一浪接一浪,情況猶如傳染病」,不排除被告是受到感染而加入犯案行列。羅官認為,號召破壞的主謀固然罪大惡極,但「精人出口,笨人出手」,出口之人說得如何漂亮及具煽動力,若無人動手亦難以成事,故「動手」之人的刑責亦不能看輕。
羅續指,被告於本案中明顯是紀律有嚴重問題,判刑應針對鬆散紀律問題。雖然報告建議被告接受長時間的社會服務令或判入更生中心,但羅官認為社會服務令屬工作性質,未及更生中心全面,考慮被告背景及案件嚴重程度後,終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
英文版已登錄《蘋果》App,立即 下載/ 更新 : iOS / Android
-----------------------------
支持蘋果深度報道,深入社區,踢爆權貴,即Like 蘋果專題及調查組FB專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