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換航權】程淑儀親替丈夫撰寫求情信 辯方指馮永業為了一個女人前途盡毀
馮程淑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馮永業陳婉玉買樓換航權
馮永業呈上多名現任及前任高官的求情信。(李潤芳攝)
陳婉玉脫行賄罪後,未有申請訟費並先行離開。(李潤芳攝)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政府高官馮程淑儀的丈夫馮永業,因收受秘密情人、賭王姨仔陳婉玉的51萬元而未有申報,今早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求情時指,馮多年來服務香港,今次被定罪是不幸,並指馮是因一個女人導致自己前途及聲譽盡毀,惟愛情之事難以向外人解釋。而妻子馮程淑儀亦有撰寫求情信,讚揚丈夫一直以家庭為先。
馮程淑儀在信中透露,即使一家人正承受審訊的巨大壓力,惟馮永業一直以家庭為首。她又憶述當年懷孕時,因胎兒宮內受限,女兒或許不能安全出世;即時能順利誕生,她亦要承受殘障的痛苦,醫生勸她墮胎。當她處於兩難之際,是丈夫鼓勵她留下孩子,望能給予孩子一個機會,是丈夫令她能渡過難關。
程又指丈夫非常關心她的母親,會經常探望外母,更曾贈予物業給她,讓她不用再受登上舊樓樓梯之苦。
程揚言,肯定馮已上了沉痛一課,亦一直找機會彌補過失;即使被迫離開機管局全職崗位,他仍強烈希望煎熬過後能繼續貢獻社會。程自言一家已因長時間的調查與審訊而承受極大痛苦,希望法庭能考慮她的求情,讓他們一家有機會展開新篇章,繼續生活。
馮的女兒亦有撰寫求情信,自言剛出生體重不足兩磅,自小與病痛為伍,要經常出入醫院,亦患有嚴重脊柱側彎。惟她從父親身上得到關愛,亦是父親教會她成為一個自律的人。父親給予她勇氣及鼓勵,亦經常提醒她要關注弱勢社群,望法官輕判父親。女兒的朋友亦撰信指,幼時往馮家玩耍時,馮教曉她很多人生道理。
而親友撰寫的求情信亦透露,馮的17歲女兒正準備考大學,但因患有脊柱側彎,需要揹上厚重的儀器。謝總結,現時是馮的女兒人生中關鍵時刻,要同時兼顧治療及考大學,非常需要馮的照顧;若馮不在身邊,女兒將承受無可挽救的影響,望法庭從輕發落。
謝又於求情時透露,馮在1985年畢業於中大政治公共行政學系後,多年來任職於不同政府部門,參與各種重大事項,包括參與中英談判、落實中英聯合聲明、草擬基本法等工作。及後他加入前規劃地政局,任職期間參與大型基建項目如數碼港、迪士尼、科學園等。馮於2003年加入經濟局後,負責管理航空發展,2006年加入生產力促進局。
謝續指,馮服務香港多年,於不同政府機構工作時,均深受同事及上司的愛戴及欣賞。他亦熱心公益,對提拔後輩及照顧弱勢社群不遺餘力。謝指今次定罪是一件不幸事件,只因一個女人,導致馮的前途及聲譽盡毀。不過,愛情難以向外人解釋,「當時兩個不同背景的人走埋一齊,最後產生感情」。
謝續指,陳的工作能力不高,並非航權事宜的決策人。雖然她曾陪同謝天賜與經濟局就公事商討,惟謝才是項目的主導人。雖然今次定罪必會讓公眾對公務員體制失去信心,惟馮當時認為51萬元並非陏款,他亦堅信收取該筆款項不會影響他處理港航的申請。而馮的上司亦供稱,雖不同意馮當時不披露收款這個決定,惟她支持馮於各項目中的決策,亦不曾質疑他撰寫的文件。
辯方呈遞37封由多位政府現任及前任高官、以及馮的家人所撰求情信。據悉,撰信的24位官員,包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前「一哥」警務處處長李明逵、金管局副總裁李達志、社署署長葉文娟,以及房署署長應耀康等。謝指出,一眾公務員均讚揚馮對服務香港有強烈熱誠。謝認為馮並非貪錢的人,他大可靠投資物業賺錢,惟他卻選擇於政府機構工作,亦主動放棄空閒時間,幫助友人及有需要的人。
【案件編號:DCCC761/18】
記者伍嘉豪 廖希呈 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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