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浩文法官在考慮陳詞後,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批出禁止警方執行手令的禁止令。法官亦指示星期五(10日)就禁制令繼續與否聽候雙方陳詞。
據了解,警方搜查手令昨日凌晨零時已經生效,被告一方曾要求警方暫緩執行手令,待法庭處理好爭議才執行,惟警方拒絕,被告一方昨午才到高院緊急申請司法覆核。至於這段期間,警方是否已搜查涉事被告的手機,就只有警方才知曉。警方亦沒有說明清楚搜查被告手機範圍和原因等,但理論上,警方可搜查手機的所有內容。
據悉,被告被捕後,手機一直被警方扣起至今,未知原因。雖然案件轉介區院,警方是有權申請相關手令,但做法十分少見亦不合理,因通常警方如覺得被告手機內具有用的證據,早就申請手令以立案起訴。
警方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