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特首難辭其咎
事實上,回歸以來那些禍延全港各階層、不得人心的政策,由八萬五房屋政策、以至教育改革混亂、《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等等,董建華都難辭其咎。而他「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個性,以及資質所限,以致施政乏善足陳,更毋庸多說。去年七月,董建華在連任第二屆特首時,為了試圖鞏固自己的權力,引入三不像的高官問責制,把香港既有的管治秩序砸個稀巴爛,企圖建立以自己為中心的問責制度。一年下來,這種以董建華為中心的問責制不但沒有提升香港的管治水平,反而是引入了良莠不齊的問責官員,政府的施政水平未見提升,政策卻仍舊與社會脫節。
董建華在「痛定思痛」的過程中,到底有否切切實實撫心自問、自我檢討,實屬成疑。此番「痛定思痛」的結論,也不過是以跟着群眾走,作為得民心的權宜之計。故此七月一日之後,政府在公屋居民飼養寵物,以至重大事務如中環填海等事件上,面對社會的主流反對聲音時,只知節節後退。至於是否真心誠意的聽取民意,則恐怕要留待重大的政策拍板過程中,才能下結論。不過,可以肯定的是,董先生,跟着群眾走,恐怕並未足以使你成為及格的領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