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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權運動】堅稱防暴警膊頭有編號 警:郁得多移咗位睇唔到

蘋果日報 2019/08/29 19:28

防暴警逃犯條例反送中逆權運動

【新增動新聞】
反修例示威集會引發激烈的警民衝突,警員清場時多次拒絕出示委任證及提供警員編號。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今日再次表示,警隊要求所有軍裝警員,包括防暴警員都要展示警員編號,但當被問到膊頭位置經常看不到編號,他則解釋,不排除警員身體郁動時,「郁動得多,膊頭number就褪高咗」,故此看不到有關編號。
不過,江永祥就強調若市民要投訴,亦可提供事發時間日期、地點及情況等資料,警方會盡力找尋涉事警員。被問到警隊會否發出內部通告,要求警員日後不要再遮蓋編號時,江僅回應說警隊會提醒同事執勤時跟進大眾關注。他也補充,據《警察通例》,警員執勤時是有3個情況無需出示委任證,包括影響行動、要求不合理等,但若警員拒絕出示委任證,則在完成行動後需在記事冊上記錄。翻查資料,2016年《明報》記者被警察圍毆事件,其中2項指控就是因為不能確認相關警員身份而列為「無法追查」。
另外,周六(24日)觀塘示威中,一名被捕人士遭警員拖行及以警棍攻擊頭部,江永祥解釋警員當時制服該名人士後,突然有人在附近向警方擲汽油彈,所以警員需要第一時間「用任何方式」將被捕人士帶離現場,希望可保護他,但期間他有有掙扎,在迫不得情況下,警員使用了適當武力停止其反抗行為。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重申,警方與監警會已有機制跟進警員投訴,其中警隊已成立特別調查隊,以第三者身份調查,相關調查報告交監警會審核,獨立處理個別投訴;監警會亦成立小組審視過去兩個多月警方程序,預料6個月內提交報告,強調沒有設時限,並會邀外國專家提供意見,有信心可處理所收到投訴。
他又說,昨晚(28日)在美孚荔灣道拘捕3名男子,因貼紙張時與在場人士有爭執,發生毆打。被捕男子43至54歲,涉嫌普通襲擊、非法禁錮及公眾地方打鬥,目前仍被扣查;昨晚亦有超過20名示威者聚集西九龍交通行動基地,用雷射光照射警員,在多次警告仍沒有聽下從,警方在民泰街拘捕4名19至23歲男子,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藏有失效身份證,目前同樣仍被扣查。
此外,警方昨日再拘捕多8人,其中3人涉嫌6.9立法會非法集結,兩男子則涉及6.26包圍警總,涉嫌非法集結、刑事毀壞;兩男則涉於8.13機場非法集結、非法禁錮及襲警,另一名35歲男子則涉嫌不誠實取用電腦。謝振中又謂,6月至今有1662名警員及親友資料被不當公開,7月2日起已拘捕15男及4女,年齡介乎16至40歲,警方亦收到個人私隱專員公署轉介的608案件,包括有警員、由市民被起底。
《環球時報》報道,部分警員將獲邀到北京出席國慶活動,謝確認約10名警務人員獲邀出席國慶,包括管方及職方代表,亦有過去兩個多月參與前線的同事,但他強調非首次有警務人員出席有關活動。
另外,江永祥表示,警方過去兩個月沒有將參與示威活動人士(包括是否被捕人士)的資料,提供予任何境外執法機構,亦無收過境外執法機構要求索取資料。但他指,任何執法機構可以調查罪案為由,向警務處索資料,舉例如在境外犯刑事,警方會按機制提供資料,但不會事前通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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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8月31日(星期六)
時間:下午2時30分集結,3時起步
地點: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中聯辦
註︰不反對通知書申請中
主辦︰民間人權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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