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去年四月完成內部調查,揭示有十七名海事處職員涉行為失當。水警總區重案組曾邀請約五十五名海事處職員會面,於去年六月完成刑事調查,建議起訴十六名海事處職員,最高級是助理處長蘇平治及另一名已退休的外籍助理處長。兩人在任內主管船舶安全,警方認為他們都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至於其他涉案人員,警方認為有較大機會入罪者,主要是海事處的驗船督察,包括多名在獨立調查委員會聆訊中被點名批評的職員。而海事處前處長廖漢波不在建議起訴名單之列。律政司在考慮警方的刑事調查報告後,去年底認為,只有蘇平治及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有足夠證據提出起訴。
■記者雷子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