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不良銷售禁極都有 顧客靠錄音自救
袁海文冷靜期不良銷售美容院香港美容監察
消委會日前建議立法就健身、美容及時光共享等涉及長期合約的服務,設立不少於7日的強制冷靜期,期間消費者可無條件取消合約,商戶亦須於兩周內退款。香港美容監察發起人、民主黨袁海文認同冷靜期有助保障消費者,但擔心建議框架阻嚇力不足,建議將來執法部門有權刑事檢控屢勸不改的商戶,而毋須先申請禁制令。他指監察組自2016年成立至今,接到逾600宗美容及健身的投訴,涉及總金額近千萬元。部份公司聲稱設冷靜期,但以不同理由拖延,或簽合約時刻意不提,令消費者錯失取消合約機會,有公司仍用疲勞轟炸、誤導、威嚇等不良手法。
陳小姐(化名)3月在大埔一間按摩店試做療程,職員收取試做價後沒有交還其信用卡,隨即不停游說約一小時,她最終答應購買套票。她說,職員沒有讓她簽署合約或解釋細則,刷卡後給她收據才發現套票以正價收費,而非職員聲稱有半價及買一送一優惠。她離開店舖後愈想愈覺不妥,遂與朋友一同致電該店追討並錄下對話,職員在電話中承認套票與聲稱不符。其後該店改由客戶服務員與她周旋,對方態度強硬,「夾哂口供」,直至她表明有錄音,該店才讓步,願退回全數1.9萬元。她說,幸好在該店有防備前錄音,否則追討無門。
另一事主張小姐(化名)則於今年1月在一間鎖美容中心購買了深層清潔療程套票,但至3月她首次使用套票時,職員竟拒絕為她做原定療程,擅自改做化學護膚及頸部磁叉,又突然「反口」拒於套票中扣錢,要求張小姐另購2.6萬元的新套票。她在職員威脅下無奈付錢,但即日提出取消合約。集團職員以各種理由推搪,包括負責同事放假或正在「見客」,至今未與事主溝通。
對於消委會建議冷靜期只針對半年以上的合約,但不包網購,袁海文認為將來法例須堵塞漏洞,包括防止實體商戶利誘客戶改於網頁下單,以「假網購」方式逃避規管;或在合約中列明只有首數個月要付錢,「之後嗰啲送畀你」,裝作不符規管門檻。他建議冷靜期應有獨立文件列明條款,甚至錄音作實,確保消費者理解權益,亦防止商戶將新買療程併入舊單,令消費者失去冷靜期保障。
《蘋果》沙士15周年系列網站,正式登場:
https://hk.feature.appledaily.com/sars15/
民主黨再接獲市民投訴遇到美容院不良銷售,認為強制設立冷靜期有助保障消費者。
張小姐(化名)被美容院扣起信用卡後被迫簽下合約,但事後美容院又強迫她另買新合約。
陳小姐(化名)靠電話錄音,成功追回1.9萬元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