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香港普通法原則,未經法庭定罪的還柙犯如黎智英仍屬「無罪之身」,一般這類人只會被還押於九龍區的荔枝角收押所,很少會被扣押於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故懲教署這樣做的背後原因令人關注。事實上,黎智英在今晨被送往赤柱監獄之前,近日曾獲外國機構「隔空」頒發的人權相關獎項,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亦指將把他列入「宗教良心犯」(Religious Prisoners of Conscience)名單,故懲教署把黎智英「搬監倉」的時機格外敏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遭加控涉港版國安法控罪,目前仍被扣押。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周三發聲明,表示會把黎智英列入「宗教良心犯」(Religious Prisoners of Conscience)名單,要求中方釋放黎智英及其他因爭取人權、民主及宗教自由而被拘禁的人士。聲明指,黎智英今年8月10日在寓所以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及欺詐等罪被捕後,香港警方12月2日以涉嫌欺詐再拘捕他,港府並在12月12日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為名起訴黎智英,是迄今遭港版國安法起訴的最知名人物。委員會形容黎智英是因為他參與政治活動且公開批評中國政府侵犯人權及宗教自由,因此被中國及香港政府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