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指「點對點」的網上傳送,屬於「斬件式」傳送資料,將有關資料檔案分散到不同電腦,待下載時再行整合。若參與下載者愈多,下載檔案速度愈快,其特點是下載者同時擔當上載的角色。
辯方盤問時指,下載者是透過互聯網在不同參與者的「斬件資料」,將資料下載重組成完整檔案,故並非直接從電腦硬碟機下載資料,是否下載「分流檔案」亦由下載者自行決定。
關同意放在網上新聞組的「分流檔案」,是由參與者自行決定是否下載,但下載有關檔案時需要與「種子」電腦保持連線狀態。換言之,「種子」電腦關機或將「點對點」程式關掉,所有參與者都不能下載該檔案。
被告陳乃明,三十八歲。案今續審。
案件編號:TMCC1268/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