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翁入屯院四天亡 女兒死因庭上陳詞 望醫護人員坦誠面對錯誤
屯門醫院死因庭邱名伴哮喘翁
74歲患哮喘及慢性氣管阻塞的退休餐館東主,2016年因氣促被送到屯門醫院,四日後不治。死者女兒指父親死後,她才得悉父親的呼吸儀器喉管曾鬆脫,並懷疑醫院插錯喉兼用錯血壓藥。死因庭今日繼續聆訊,由死者家屬及醫管局代表分別作出陳詞。家屬直言「我哋悲傷,但我哋冇怨恨」,期望醫護人員坦誠面對錯誤,如此才可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醫管局大狀則批評專家證人「100%猜測,非推論,簡直是不可思議」。
死者邱名伴,2016年5月12日因氣促入院,14日凌晨心跳停頓十分鐘後「搓返醒」,其間喉管曾鬆脫;至16日凌晨再因「插喉入面個波(氣囊)爆咗」,兩度換喉,並經搶救至凌晨5時許,終告不治。
家屬一方由死者次女作陳詞。次女指爸爸是個慈父,很疼錫五名子女及媽媽。爸爸亦是患肺癌的媽媽的照顧者,爸爸教導他們何謂承擔。她指,爸爸入院時,醫生說爸爸情況穩定,進展良好,估計兩三日便可以不用呼吸機,轉出大房,「我哋以為可以好快接走爸爸返屋企,如常生活」。未料在幾小時後,家屬突然收到電話,指爸爸心臟停頓,一家人只能懇求醫護盡力救援。
次女續稱:「第一次搶救挽回生命,其後再次收到電話,今次卻真的離家人而去。一夜間,救返;又一夜間,救唔返,我哋只係聽到通知。」其後家屬獲告知連串事故,他們感到驚訝、難過、委屈,過去數年去信醫管局尋求真相,均失望而回,最終只能依賴死因庭為爸爸找出真相。
家屬認為,接連發生甩喉、用錯藥及不必要的換喉,是不可接受的事故。爸爸的遭遇,並非他及家人所能預計,形容這些不幸其實本來可以避免。
家屬提出多項質疑,包括為何不用喉管監察儀、不準備更好的藥,並點名批評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主管陳勁松,指他在作供時稱不使用監察儀是正常的說法,「醫生係一個專業,每個決定都影響一條命,點解可以知而不做?醫生唔係以病人最大利益做考慮架咩?」
她又形容,爸爸遇到一個年資淺的主診醫生,是不幸,亦不理想。家屬認為當時主診醫生林棋偉「憑信心插喉」,質疑:「醫生可以準確過部機咩?」家屬認為屯門醫院未有做好護理,又質疑屯門醫院未有公開完整數據,是隱瞞真相,掩飾過失,認為爸爸的死亡是無辜,希望裁決可以還爸爸公道。
次女最後指出:「我哋悲傷,但我哋冇怨恨,只有真相係可以慰藉家人,真相係對家屬最好嘅良藥。」並指仍然感謝所有醫護人員照顧病人,但希望醫護人員坦誠面對錯誤,如此才可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醫管局代表大律師馮國礎陳詞時,先向陪審團指出,不應為某些目的而不接受或不聽取庭上其他證供。馮大狀指,死者入院前已患有嚴重哮喘,需多次覆診;而至今並無證據顯示死者首次心臟停頓十分鐘與甩喉一事有關,而甩喉「最差都只係五分鐘」,而五分鐘不會立即令病人缺氧。他又引述專家證人批評主診醫生在沒有使用機器監察的情況下,是否插喉正確,澄清「無監察亦不代表插錯」。
至於使用有副作用的藥,馮大狀指「總係可以事後問點解之前唔早啲做」,但用藥是主診醫生的臨床決定,醫生作供時亦自言知道副作用,故應尊重醫生決定。
馮大狀陳詞時,多次批評專家證人證供的可信性,指她為事件撰寫報告時沒有查閱「大數據」,便以專家身份作出意見,認為她的作供「100%猜測,非推論,簡直是不可思議」,證供對陪審團同家屬不公道,影響各人未能平心靜氣分析事件。
死因裁判官崔美霞明日將引導陪審團,然後陪審團將退庭商議,就死因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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