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後,被告扶她落的士,她還以為正步行返家,進入房後,被告替她脫掉衣服及親吻她,然後將她強姦,她嘗試推開被告,卻因全身乏力,無法掙扎,自覺受委屈,忍不住哭起來。接着被告強行將她翻轉身施暴,完事後又再轉回正面,強行性交。她醒來後發現身上僅戴着胸圍,被告則赤裸躺在旁,她衝入廁所穿回衣服,欲離開之際,卻遭被告阻撓,被告追問二人可否做朋友,又向她致歉,聲稱:「唔好意思,一場誤會」。她反駁:「我唔覺得係一場誤會,如果你個妹有我一樣嘅遭遇,你會點?」女事主續指,案發前她從沒有性經驗,離開酒店後感到思緒混亂,致電姊姊告知事件,然後報警。
案件編號:HCCC210/07